在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打击突出刑事 犯罪“飓风2017”专项行动中,徐闻县公安局下洋派出所于4月5日侦破一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缴获涉嫌盗抢的海南马自达牌小车一辆。
2017年3月31日,徐闻县公安局下洋派出所侦查发现,徐闻县下洋镇陈某驾驶一辆粤GPA0X2海南马自达小车涉嫌盗抢车辆的重要线索。在县公安分局的支持下,下洋派出所马上组织民警、辅警循线侦查,终于掌握了陈某驾驶一辆粤GPA0X2海南马自达小车的活动情况,3月31日10时许,办案民警在徐闻县下洋镇下洋圩某处,依法对准备驾驶该辆小车开走的陈某进行检查,自称名叫陈某的男子无法提供该辆小车有效证件时,办案民警依法将嫌疑人陈某传唤到县公安分局进行审查。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45岁,徐闻县下洋镇人)交待,2016年12月某日,因贪小便宜和出行方便,以3700元在佛山市向一名中年男子购买一辆银色海南马自达小汽车,然后又用2000多元对该辆小车进行修理,并悬挂粤GPA0X2假牌使用至今的犯罪事实。
该所在县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积极配合下,经对该辆小车检测。通过全国机动车辆信息查询,发现该辆小车于2011年7月6日在湖南省永州市被盗窃,湖南警方已立案侦查的涉盗窃车辆。于是,该所依法对该辆小汽车进行扣押。犯罪嫌疑人陈某被拘留。
民警提醒: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市民购买汽车还是要通过正规程序,以免贪图小便宜而栽了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