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已全面取消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近日,有车主致电本报记者咨询:“年票制取消以后之前欠缴的费用是否还需要补足?另外有传闻说如果5、6月份还不交年票,将会影响银行的个人征信,这是真的吗?”
据悉,根据湛府通〔2016〕35号文,为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切实降低社会物流成本和扩大惠民政策,自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全面取消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并取消湛江市境内各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对非湛江籍机动车单向收取通行费次票。另外,暂停湛江海湾大桥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待收费方式及标准获批并经公示后,再重启该站的收费工作。而对于自我市实施年票制以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欠缴年票的车主,将依法追缴其所欠费用。
记者致电湛江市公路局收费管理科了解到,自年票制实施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欠缴的年票仍然需要补交,请车主尽快前往我市设立的征收点缴交,如赤坎征收点位于海田路120号(金海酒店旁)。对于网络传言“5、6月份后欠缴年票将影响个人征信”的问题,该局收费管理科唐科长表示“答复不了”,记者再次强调希望获得对于该传言的明确回应,唐科长仍表示“无法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