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猎豹”专项行动,加大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力度,交警廉江大队侦查中队办案民警通过走访排查和外围取证,连续侦破两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4月11日15时30分,在廉江市横山镇国防路中石化加油站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只有一辆自行车及伤者,肇事的三轮摩托车与自行车碰刮后,三轮摩托车司机驾车逃逸。
接报后,侦查中队领导立即带领民警赶往横山,通过现场勘查和调取沿路监控视频,比对后初步判断肇事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为横山镇某冷冻库所有。侦查中队民警经过大量走访排查、研判,确定事故发生时驾驶该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的驾驶人为王某某。案发当日下午15时许,该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横山镇国防路往横山镇冷库方向行驶,行至横山镇国防路中石化加油站附近路段时,与受害人莫某所骑的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莫某受伤,事故发生后,王某某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为尽快侦破案件,侦查中队于5月8日对王某某送达《传唤证》,并对其家属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要求家属敦促王某某投案自首。5月9日,王某某来到交警大队自首。经审讯,王某某对其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王某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5月9日2时22分,在X672线廉江市河唇路口路段,一辆小轿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肇事嫌疑人驾驶肇事车辆逃逸。
交警侦查中队接到指令后,民警迅速出警到达事故现场,事故现场一片狼藉,二轮摩托车被严重损毁,物件散落一地,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和肇事司机已逃逸。案情重大,中队领导第一时间将该案情向谢海云大队长汇报。接报后,谢海云大队长高度重视,要求侦查中队成立专案小组负责侦破此案,指示启动交通事故逃逸侦破工作预案,展开调查各项工作。
专案组经过深入摸排,民警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在离事故现场约2公里处查获肇事车辆粤G3×××1,同时控制嫌疑人莫某。经对莫某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检测结果为:65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审讯初期,莫某对其酒后驾驶悬挂号牌为粤G3×××1小轿车肇事的事实拒不承认。侦查民警兵分两路,一路外围取证,收集证据,另一路加强审讯,对嫌疑人莫某展开攻心谈话,经过讲法律、讲政策等一系列攻心工作,结合外围取证调查,5月10日下午16时许,莫某对其酒后驾驶悬挂号牌为粤G3×××1小轿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至此,一宗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民警连续12小时的努力下终于告破。
目前,莫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