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因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以良好的交通环境助力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交警廉江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加大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6月28日,廉江交警查获两名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驾驶人,并依法对其刑事拘留。

6月28日22时许,交警廉江大队横山中队在中队门口执勤时,发现两名青年男子分别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摇摇晃晃,细观其面部呈猪肝色,执勤民警怀疑驾驶人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截停两名男子进行检查。经酒精检测仪进行呼气检测,蓝某某检测结果为214毫克/100毫升,李某某检测结果为156毫克/100毫升,均属于醉驾。

翌日,横山中队将此案移交侦查中队。侦查中队接到此案后马上展开调查,经查,一名醉驾嫌疑人名叫蓝某某,24岁,横山镇车头村人;另一名醉驾嫌疑人名叫李某某,22岁,横山镇下坡仔村人。经对蓝某某及李某某两人送检血样乙醇含量检验结果分别为171.43毫克/100毫升和162.53毫克/100毫升,证实属醉驾违法行为。
目前,蓝某某和李某某两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