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15天。
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
涉嫌醉酒后驾驶被查获。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营造平安畅通的交通环境,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廉江交警加大路面巡逻力度,严查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近日查处酒后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起,其中醉驾、无证驾驶1起。
7月27日9时许,交警廉江大队侦查中队接到石城派出所转来警情:在廉江市中山一路城南水果市场路段,有人故意毁坏他人公物,疑似酒后驾驶机动车。接报后,郑成才中队长立即带领值班民警出警处置。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驾驶号牌为粤GG×××8两轮摩托车的男子浑身酒气,民警当场使用吹气式酒精检测仪对该名男子进行检测,测试结果为酒精含量达到40毫克/100毫升,属酒驾违法行为。侦查中队将该名男子带回中队作进一步审查。经查,发现酒驾违法行为人赖某某(37岁,廉江市雅塘镇人)没有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机动车。侦查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赖某水酒后驾驶机动车及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作出罚款、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7月28日凌晨3点左右,交警良垌中队在廉江市G207国道新华油库路段巡逻时,发现一名男子疑似酒后驾驶陕D5×××J小汽车,遂截停检查。该男子吕某(男,25岁,陕西咸阳人)经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160毫克/100毫升,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当天11时许,交警石岭中队组织民警在辖区主干道巡逻,严查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巡逻至廉江市龙湾镇辖区路段时,查获一名男子疑似酒后驾驶摩托车,经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76毫克/100毫升,属酒后驾驶机动车。石岭中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该男子伍某某(廉江龙湾人)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作出罚款100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