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他反映市面上仍有商家在售卖超标电动车,现想咨询车管所不提供电动车上牌业务,而市民在更换车辆时是否可以购买超标电动车,还是必须购买国标电动车,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告知。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13年3月,湛江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下发了《湛江市市区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管理办法》,我市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工作截止于2014年2月28日,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期限为2年,即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登记牌照使用时间截止于2015年7月1日。根据市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决定,市区超标电动车使用年限延长两年。未上牌登记的超标电动车目前已不能再办理注册登记。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市市区合标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于2016年12月19日起正式启动,上牌地点在湛江市赤坎区明政路2号(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后)。目前我市准予登记上牌的合标电动车必须为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第一期-第三期)的在列产品,市民要选购产品目录以内的型号产品,不在目录内的产品不予登记上牌。以上产品目录可在互联网上查询,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点也有公告张贴供市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