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11月15日,开发区绿华路发生一起电动车自燃事件,现场执勤的霞山辅警快速处置,及时将火扑灭,指挥疏导过往行人、车辆通行,有效消除了安全隐患。
当天上午交通高峰期间,交警霞山大队勤务二中队辅警何家润在辖区绿华路与明哲路十字路口执勤,发现一辆电动车行驶至该路口时突然冒起白烟,瞬间自燃起火,附近执勤的辅警刘星旺获悉后赶到现场;由于当时人流、车流量大,事发后大批群众围观以及车辆不敢通行,导致事故现场交通开始拥堵。
经观察发现,原来是电动车的电瓶着火,火势没有继续扩大,在确认安全可行的情况下,辅警用警用头盔到旁边的菉塘河湿地公园来回取水,往电动车着火点泼水冷却降温灭火;随后赶来支援的同事马上指挥过往车辆、行人远离绕行。执勤人员经10多分钟奋战,将火扑灭,现场没人员受伤,也没造成道路交通堵塞。
辅警用头盔来回取水,泼水灭火。
齐心协力将火扑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