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徐闻交警依法对涉嫌醉洒危险驾驶予以刑事拘留。
湛江新闻网讯:11月16日晚,交警徐闻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设卡夜查。20时30分许,下桥中队执勤民警在徐闻县徐城镇木棉路三塘路口检查一辆白色粤G2×××0号小轿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有酒味,经呼气测试,显示测试结果为:197mg/100ml,属醉酒驾车,随后依法传唤该驾驶人回交警大队调查。
经调查,该驾驶人汪某某,男,42岁,徐闻县徐城镇人。据其交代,当晚其驾车到朋友家吃饭,期间曾饮了几两自酿白酒;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徐闻交警依法对涉嫌醉洒危险驾驶予以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