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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房屋出租是否需到派出所登记?

2017-12-26 17:10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张雅婷

    周先生:我有一套房子闲置,想租给朋友居住,请问需要到派出所登记吗?

    回复: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第五条规定,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危险和违章建筑的房屋,不准出租。第六条规定,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本规定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向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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