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办案交警锲而不舍奋战八天八夜,成功侦破一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迫于法律威严,逃亡在外八天的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某终于在其亲人的陪同下,来到交警遂溪大队侦查中队投案自首,供述了1月16日在S375线遂溪县河头镇影剧院路段交通肇事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
惨遭横祸,肇事者逃之夭夭
“叮铃铃!叮铃铃!”1月16日早上5时40分许,湛江市遂溪县交警大队侦查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S375线遂溪县河头镇影剧院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现场流了很多血……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交警遂溪大队袁志坚副大队长、侦查中队杨冰中队长立即带领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发现现场躺着一个满身血迹的老年男子,肇事者、肇事车辆已不知所踪,经医务人员检查确认老年男子已无生命迹象。
办案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走访目击者,了解到死者戴某某(男,62岁,系遂溪县河头镇戴宅村人)事发前在道路上正常行走,现场只勘查获取到一块胶状散落物,据走访群众提供的线索分析,初步认定涉案车辆为拉甘蔗汽车。
不久,戴某某死亡的消息很快传到所在村庄,引起群众的关注。死者亲属赶到现场后更是万分悲痛、情绪异常激动;死者的亲属嚎啕的哭声凝结在每个人脸上,悲痛的眼神和愤怒的表情,化成责任重重压在办案民警肩上。如此重大案情,司徒平大队长迅速将案情向上级汇报,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成立了以袁志坚副大队长为组长,杨冰中队长为副组长,侦查中队、机动中队、河头中队为组员的“1.16”追逃侦查小组,由领导统一指挥,排兵布阵,要求全体组员取消轮休,全力侦破此案。
锲而不舍,细排查锁定疑犯
当天晚上,侦查中队民警在“1.16”追逃侦查小组的部署下,立即与雷州市纪家糖厂、遂溪县镇河头派出所取得了联系,并驱车前往雷州市纪家糖厂、遂溪县镇河头派出所辖区主干道路进行调查摸排,但却无法查到肇事逃逸重大嫌疑人的线索,办案民警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中......
1月17日一早,奋战了整夜的办案民警熬着红肿的双眼在大队部召开“1.16”死亡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案情分析会,对案件侦破进行了明确分工,一是通过调取沿途监控,详细筛选肇事嫌疑车辆,找出该车的活动轨迹,进一步收集证据;二是广泛发动群众举报线索,劝告肇事人投案自首;三是要立即对发生事故附近的村庄及车站进行全面的布控,寻找肇事车辆;四是努力做好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办案民警深入辖区周边人流量较为集中的地方,发放及张贴协查公告,并组织警力对遂溪县河头糖厂、雷州市纪家糖厂的拉甘蔗车辆进行排查。通过现场肇事车辆遗留物与过往车辆进行比对,专案组发现一辆号牌为粤GE×××3的拉甘蔗汽车有重大作案涉嫌,经过一个多星期的艰苦侦查,于1月23日在遂溪县河头派出所、交警河头中队的密切配合下,成功将粤GE×××3的拉甘蔗汽车扣押,并锁定雷州市客路镇东塘村的李某某(男,31岁)嫌疑肇事逃逸。
迫于压力,嫌疑人投案自首
为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专案组民警多次到嫌疑人家中和其可能落脚的地方实施抓捕,均未发现嫌疑人踪影。每回想起事故现场遇难家属悲痛至极的场景,全体办案民警深感重任在肩,多次研究分析案情,决定从其家人入手,关心其家属的生活,适时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宣传国家法律,耐心讲明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和肇事逃逸行为的严重后果,晓以利害关系,敦促家属劝告肇事人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功夫不负有心人,1月24日14时许,肇事逃逸嫌疑人李某某在专案组民警和其家属的劝导下,迫于法律威严,终于在其家属的陪同下投案自首。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对其于1月16日早上5时许,在河头糖厂拉甘蔗过磅后,驾驶粤GE×××3汽车拉甘蔗从河头糖厂出发,经过遂溪县河头镇影剧院路段撞到行人,驾车逃往河头镇吴排村藏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承认了自己是无证驾驶,如今面对当初的选择,李某某痛哭流涕,后悔莫及。
目前,“1.16”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