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新闻网讯: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酒驾被查一次就该深刻吸取教训,可仍有“顽固者”偏不当一回事,满不在乎、不思悔改继续饮酒驾车,结果又被执勤交警抓个正着。
为进一步加强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发生,2月12日凌晨,交警霞山大队罗建戈大队长带队在辖区设卡,常态化打击酒(醉)驾违法行为,查获一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据了解,当天凌晨02:47分许,林某某饮酒后驾驶一辆小客车途经绿华路,被正在执勤的交警霞山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涉嫌酒后驾驶,属饮酒驾驶机动车。当执勤民警利用公安信息平台核实其身份时,发现其于2015年11月因酒后驾车被交警麻章大队查获。
据悉,林某某是春运期间查获的首例“二次酒驾”违法者,因其违法行为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林某某将面临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霞山交警查获春运首例“二次酒驾”违法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