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消息 昨天下午,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社科院联合发布《2018年广东省消费环境评价报告》。
据了解,这是广东首次向社会发布全省及21个地级以上市消费环境评价结果。评价结果显示,广东消费环境评价总得分为76.11分。其中,佛山、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东莞、惠州、汕头、湛江、梅州的评价得分位居前10名。
报告的评价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及39个三级指标。从评价得分来看,广东消费环境整体向好,消费环境建设部分举措走在全国前列。报告显示,消费者对基础环境方面的满意度评价最高,为77.18分。值得注意的是,消费者对“消费维权”指标满意度评价最低,整体仅71.73分,表明消费者在消费维权方面的获得感不强,对提升维权成效仍有较高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