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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收停车费未标明时间段

2018-05-25 10:40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吴文静

佚名:5月1日起,交投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赤坎区观海北路万象金沙湾广场和丽悦新天购物中心之间的路段对电动车收取停车费:夜晚,每辆电动车收费2元,但未标明夜间停车的时间段,且其他地方的收费标准为1元,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我司收费指示牌树立在广场附近,佚名先生到该处停放车辆可以留意下,我司的收费是按照物价局文件(湛价函2014)68号执行:白天时段8:00~24:00,收费1元/次;夜间时段0:00~8:00,收费2元/次。

市民如遇到收费员乱收费或收费不给予票据,有权拒交费用,我司将会严格处理该收费员,教育其要遵守公司相关规定,以做好看管车辆服务为目的。希望佚名先生能继续关注我司停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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