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先生:其是遂溪县草潭镇东港乡村民,反映其三个子女办理入户问题,后来下六派出所已要求其到派出所领取相关表格到县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入户,现其两个女儿已办理入户,但其儿子尚未办理成功。而其儿子入户问题,派出所、镇长、遂溪县民政局都已签名审批通过,但遂溪县司法局却一直无法审批通过。司法局一直要求其写申请,但其不会写,也不知道怎么写,故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帮助处理。
遂溪县司法局:经核实:欧先生反映的其儿子无法入户问题主要是其儿子是私自收养的。而公民办理户籍不是我局业务,我局权责清单中没有办理户籍的权限,故不存在“无法审批通过”的情况。二、关于“司法局要求其写申请,但其不会写,也不知道咋样写”等问题,经了解是欧先生到广东省遂溪县公证处要求办理收养公证。公证处工作人员要求其填写申请书及提交办理公证所需相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转发民政部等5部委关于解决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民福〔2008〕44号)要求:公民私自收养办理公证,需提交派出所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以及提供《子女情况证明》《收养人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等证明,经了解欧先生还没有办理派出所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等相关证明。我局工作人员已明确告知其办理公证需要的证明资料和流程,当事人欧先生也明确表示已清楚相关办理事宜。三、鉴于当事人还没办理派出所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建议转县公安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