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5月6日13:37,其欲将机动车停放至赤坎区寸金路培才中学附近的停车位内,身穿制服的女性工作人员告知只要在该处停车,便要收取停车费。然而,公示收费牌明确写明,停车15分钟内免费,其该工作人员的做法不合理,13:39致电投诉后,便把车辆停放至停车位内,该工作人员便走至其车门口收费,且拒绝提供工号。现其投诉该工作人员拒绝提供工号及乱收费,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我司收费标准虽然规定了15分钟免费停放,但我司为了看管好车辆,减少刮碰车辆发生的纠纷,对每一个临时停车泊位购买了保险,但保险的生效前提是要有停车票据,所以我司收费员为了保障车主利益先收取停车保管费,如果未停满15分钟,则把费用退还,收回票据,假如车主停车在15分钟时间内发生了被刮碰,则保险一样可以生效,减少了车主的损失。该名收费员没有向黄先生讲明情况,导致黄先生误以为收费员乱收费而投诉,我司已重新对该收费员进行了教育、批评,希望黄先生能支持和理解我司对市区停车管理所做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