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的文明素质、城市的文明程度、城市的文化品位、群众的生活品质等,都是一个城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镜鉴”。
近日,记者跟随市创文办工作人员走访发现,当前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面临许多挑战,特别是在对表对标上仍有不小差距。市创文办相关负责人指出,我市必须高度重视创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各地各单位要对号入座、立行立改,切实以最大力度、最快速度抓好整改。
“一把手”工程没有真正落实——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对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文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精神文明建设和创文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的县(市、区)和部门对创文工作敷衍了事,工作停在表面上,流于形式。
公益广告覆盖面不够——市区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缺乏阵地,五个县(市)公益广告宣传力度不足,部分建成区镇街、城中村及社区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保护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数量不足,公益广告整体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未能充分与湛江特色相融合。
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市区部分农贸市场设施、消防设施、道路设施、排水设施、环卫设施、公共文化设施、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等仍未达标,背街小巷路面硬底化不彻底,特别是县(市)的问题更为突出。部分公共厕所设施破损严重,管理不善,卫生环境差。部分街道和社区严重缺乏综合文化站、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设施,开展宣传文化、市民教育等活动不充分。
城市精细化管理还存在差距——市区一些区域卫生问题有所反弹,特别是背街小巷的日常保洁机制不够完善,牛皮癣小广告禁而不止,商铺广告乱粘贴现象较严重,占道经营、公共场所乱摆乱卖现象时有发生,老旧城区“三线”混乱现象严重。
市民文明素质亟待提高——市民在公共场合随意吸烟、大声喧哗、袒胸露背、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躺卧座椅、横跨栏杆、车窗抛物等现象时有发生。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闯红灯、开车打手机、电动车摩托车驾驶员不戴头盔、车辆乱停放等现象比较严重。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有待加强,党员干部带头、全社会广泛参与志愿服务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
城乡不平衡现象比较突出——文明县城创建虽已铺开,但进展不平衡。乡镇文明创建工作参差不齐,部分镇村环境卫生不整洁、垃圾清运不及时、社会管理不规范、公益广告不达标等问题十分突出。部分农村村规民约不健全,还存在铺张浪费、互相攀比、薄养厚葬等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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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城市社会文明水平的最高综合性荣誉称号。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努力开创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新局面,我市制定了《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湛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创建原则、创建任务、创建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内容。
我市创建工作的总目标:
“一个全面推进、四个着力提升、建设三个城市”,即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着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
三年创建工作的具体目标:
2018年为基础建设达标年。着力完善机制体制,开展全域创建,突出基础建设,补齐存在短板,力争各项创建工作全面达标,年度测评成绩进入全国前40名。
2019年为全面创建提质年。继续强化基础建设,彻底消除短板,全面对标提质,争创一流水平,年度测评成绩进入全国前30名。
2020年为打造品牌冲刺年。精准对标对表,全面提升质量,发挥自身优势,注重开拓创新,打造特色品牌,力争实现成功创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奋斗目标。
突出抓好“十大建设”:
抓好思想道德基础、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未成年人环境、生活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境和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建设,形成全员动手、全域创建、全面发展的工作格局,推动湛江城市品质的全面升级,不断扩大湛江的美誉度和知名度。
2018—2020年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2018年为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制定三年创建规划,全面启动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创建工作全面达到测评标准。
2019年为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消灭存在短板,争创一流成绩。
2020年为第三阶段:主要任务是全面争先创优,积极打造创建工作品牌,全面做好三年总测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