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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新窗口期临近 社保缴费基数迎密集上调

2018-06-26 09:16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张雅婷

    7月即将进入社保缴费基数核定的又一个窗口期。《经济参考报》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已经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山西、新疆、江苏7省市公布2018年社保缴费基数。而随着社保缴费基数的普遍上调,参保者社保待遇和工资收入都会发生一定变化。此前已有不少地方社会平均工资相继出炉,这意味着更多省市或进入社保缴费基数密集调整期。

    从目前已公布社保缴费基数的省市看,上调幅度在6.2%到12%之间。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执行研究员张盈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和60%(有的地方低于60%)设置,社会平均工资上升,缴费基数上下限也会上调。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必定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实际缴费额,对于参保者工资收入和社保待遇都会有一定影响。“对于大多数企业和个人来说,缴费基数上下限上调,实际上缴费负担并未明显加重。”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社会所副研究员关博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和私营单位工资水平和工资增长情况存在明显差异。总的来看,社保缴费基数上调对私营单位的影响将大于非私营单位。

    “很多省份是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调整,对于非私营单位而言,实际缴费负担和名义负担总体上是一致的。但私营单位工资绝对水平低于非私营单位,同时,私营单位近年工资增速放缓且慢于非私营单位,也带来了缴费基数上涨幅度快于增收幅度的情况。”关博说。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2017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2017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74318元,比上年增加6749元,增长10%。2017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5761元,比上年增加2928元,增长6.8%。

    关博还表示,对于中低收入职工和一些收入不稳定的灵活就业人员而言,在负担方面存在“被平均”现象。“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会增加中低收入职工的缴费压力。此外,灵活就业人员以社会平均工资一定比例缴费,平均工资变化联动提高了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成本。”

    张盈华也指出,要特别关注那些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劳动群体。灵活就业人员往往按照20%的费率自己缴费参保。需要在加强经办管理的基础上,适当为这些群体降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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