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闻县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有群众反映徐闻国营罐头厂宿舍区内一养猪场污水直排,臭气扰民。经处理后,该养猪场已停止养殖,并要在限期内拆除。
接报后,徐闻县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到现场调查,查明群众举报的养猪场为何某所有,位于徐闻县国营罐头厂宿舍住宅区内,属于禁养区范围。该养猪场猪舍简陋,采用水冲粪方式,没有配套污染收集与治理设施,污水直接排入未硬底化的小水塘。群众投诉的问题属实。
徐闻县立行立改,责令该养猪户立即停止在禁养区内实施养殖行为,8月10日前全部生猪要清理完毕,并拆除猪栏,恢复环境原状。徐闻县相关部门将加强监督管理,监督何某按要求整改,拒不执行或逾期未完成清理,将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