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开发区观海路靠近观海长廊一侧道路边有2018年4月份规划的临时停车位,车位内有标注停车时间为19:00-次日07:00,且有树立标示牌显示在该时间段以外不允许停车,但其发现有交投集团工作人员在规定停车时间以外时间段在此对停车车辆进行收费。现咨询交投集团在该路段进行收费是否合理,是否有相关审批文件进行公示,希望相关部门尽快予以答复。
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根据停车需求,我司于2018年2月份向相关职能部门审批霞山区观海路的停车泊位,经过审批同意后我司于4月份施划了限时泊位,由于是限时停放车位,在停放时间段以后停车都属于违章行为,且停放时间段以外收费都属不合理的,车主可拒绝缴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