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有学前教育资助、义务教育资助、高中教育阶段资助等相关资助。市教育局助学中心工作人员对此作了详细解答。

绘图/美编 郑莹
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000元
资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入园和生活等费用。资助对象为我省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资助人数按在园人数10%的比例确定。困难家庭可在入学时向所在幼儿园申请,或直接咨询幼儿园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助学中心。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入学时可申请生活补助
全面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农村寄宿学生免收住宿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00元;特殊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困难家庭学生可在入学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高中教育阶段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按在校生10%比例确定资助人数。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每年9月开学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广东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说明本人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和申请意愿等。
中职教育阶段
①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人数按在校生10%比例确定。
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②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
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免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0元。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继续向学生收取。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在入学时可直接享受免学费。
符合中职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的同学在秋季学期开学时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生须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准确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和向学校提交户籍证明材料和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高等教育阶段
我市高等教育阶段开展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政策和考入省外高校的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为主的政策体系。
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均可回户籍所在地办理助学贷款。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贷款学生毕业后的两年内只还利息不还本金,毕业后第三年开始偿还本金。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借款学生需先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行网上申请,打印出申请表,与共同借款人一起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市、区)教育局助学中心办理。
②湛江市考入省外高校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为当年考入省外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和独立学院)的湛江市户籍家庭困难大学新生,全市共资助200人。
申请时间及方法:于每年8月底9月底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资助,每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一次性补助学费2000元。考入省内高校的新生开学时向学校申请。
③南粤扶残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是我省户籍新入学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残疾人本专科生。资助标准:专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本科生每人一次性资助1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一次性资助30000元。
该项资助人数不限,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残联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