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口8月27日电 8月23日21时32分,在G98高速公路西线段海口往三亚方向,一辆车牌号为琼F85680的白色起亚牌小客车在该高速的超车道上快速逆行!
接到群众举报后,海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立即组织儋州交警支队对该车辆进行调查,通过口头传唤车主以及旁证,了解到当天晚上的驾驶司机并非车主。
8月25日,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再次传唤车主林先生以及涉事司机韦某学。据了解,韦某学是车主林先生前妻的堂哥。23日中午12时许,韦某学要借车,但被车主拒绝了。在借车被拒后,韦某学顺手拿走了车钥匙,将轿车开走。
23日晚21时左右,韦某学由于天黑对当地的道路情况不熟悉,他便用手机软件进行导航。他上了高速才发现自己在逆向行驶。大约逆行10多分钟后,行驶至洋浦立交桥才下了高速。 根据道交法的相关规定,该涉事司机韦某学在高速公路逆向行驶,应给予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但因韦某学无驾驶证,最终决定予以无证驾驶处罚款1500元,高速公路逆向行驶处罚款200元,合并处罚款17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对于车主林先生,按照有关规定被依法处以罚款1500元。
交警提示:高速公路车速快,逆行严重危害交通安全,为了自己和他人的行车安全,千万不能为了一时方便铤而走险,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