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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发生事故 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2018-09-12 16:42 来源:湛江新闻网 作者:特约通讯员雷鹏 通讯员黄智全 陈荣

醉酒驾驶发生事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湛江新闻网讯:近日晚上8时许,徐闻交警大队海安中队接到110指令:海安新港转盘处发生小轿车与摩托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接报后,执勤民警即赶到现场,发现摩托车倒在地上,司机站在摩托车旁,脸部、左手有擦伤痕迹。

涉嫌醉酒驾驶。

    在执勤民警维护现场交通秩序、询问当事人过程中,发现摩托车驾驶人林某某说话时口齿不清,身上有浓郁的酒味,遂对其进行酒精测试,结果酒精含量为118毫克/100毫升,涉嫌醉酒驾驶。后经送医院、司法抽血检验和鉴定,林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6.8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目前已移交侦查中队处理,等待驾驶人林某某的是,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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