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严少亮等1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首犯严少亮被判死缓。这起案件被列为全国扫黑办重点督办案件。这个在惠州前后潜伏20多年重大犯罪团伙,最终难逃法律的制裁。
经法院查明,早在1992年,严少亮等人就参与到以黄荣辉为首的恶化社会性质组织中,1998年3月,因争夺赌场地盘发生矛盾,黄荣辉团伙成员被江李华团伙绑架,为了挽回面子,当年3月30号,黄荣辉团伙成员将江李华杀害。2000年,黄荣辉病逝后,严少亮接续领导该组织。2005年,该团伙成员为了垄断惠州市惠阳地区玉米芯行业,对前来收购的外地商贩进行恐吓和驱赶,致使前来收购的商人宋德勇因刀伤失血死亡、李某强等3人全身多处受伤。
此后,严少亮等人还先后设立惠州市康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惠州市泰尚实业有限公司,并以此为依托,为其组织成员提供作案工具、经费、报酬和作案后的庇护场所,通过暴力手段驱赶和打击竞争对手;为进入河沙开采行业,插手他人纠纷、实施故意伤害等打击河沙行业老板;为获得工程项目资源,通过实施寻衅滋事等随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为完成工程项目,破坏他人公私财物等;为索取债务,实施寻衅滋事致使他人不能正常经营、生活等,或非法拘禁他人,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
现场声:
被告人严少亮 ,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严少亮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限制减刑。
其他各被告人按各自参与的罪行数罪并罚。据了解,该案是广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以来首例被限制减刑的涉黑案件,其中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重型率达到73.3%,也是近年来涉黑案件当中重型率最高的案件。
广州推广群防群治齐齐参与扫黑除恶
26日晚上,广州市政法委与增城区政法系统在增城广场举行了以“反黑除恶,广州街坊齐参与”为主题的群防群治队伍会操表演,推广以村居群防队和保安队为骨干的“广州街坊,群防群治”的全民参与扫黑除恶模式,鼓舞广大市民群众支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斗志,共同守护安居乐业美好家园。
广东台记者陈琨、李锐标和惠州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