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打击老赖再出新招。据了解,今年1月至8月,全省法院发布失信人名单21.9万人次,对69.5万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等措施,采取罚款措施2279件、拘留4395人、限制出境1799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妨害公务罪)向公安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94件,目前已判决100件,共139名失信人受到刑事处罚。(据9月26日《湛江晚报》)
近年来,为惩治失信“老赖”,各地人民法院通过公布“老赖黑名单”、设立“老赖曝光台”等方式,向社会“曝光”失信老赖,并采取诸如限制乘坐飞机、高铁、出境等严厉措施,致使不少老赖寸步难行。这些举措无疑是一剂惩治老赖的“良方”,更是一把惩治老赖的“利剑”。
众所周知,借钱还钱,欠债还债,这是天经地义的事。这些被上了“老赖黑名单”、“老赖曝光台”的老赖之所以“赖着”不还钱,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的当初借钱时装孙子,什么花招都能用得出。而一旦把钱借到了手,他们就压根没想到要及时把借来的钱还上,有的甚至根本就没要把借来的钱还给人家的想法。即使对方上门来讨要了,“老赖”也没有还钱的意思,能拖就拖,能躲就躲。有的越借越多,“虱多不怕痒”,管你谁上门,干脆一概不理。但无论何种原因,借的钱、欠的债还是要还的。哪怕一时还不上,也要向人家说明清楚,而切不可一赖到底,死活不还,甚至还耍无赖。这不但有违法律法规,而且也违背了道德伦理。
因此,笔者以为,要对“失信老赖”真正发挥震慑作用,还需要“法律”这把利剑跟进。一方面,作为人民法院,应该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对那些“顽固不化”的失信老赖,采取强制执行法律判决,该追究刑责的就要进行刑责追究,绝不让那些“失信老赖”逍遥于法外。另一方面,相关的法律执行部门,要把“老赖被刑拘、限制出境、限制乘飞机、坐高铁”作为一种新常态,要咬得住,咬得紧,绝不姑息迁就,绝不任其“耍无赖”。如此,人民法院“执行难”的局面才能真正得到有效的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