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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任性”探险不能总是“提醒”

2018-10-10 16:27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蒋大鹤

    10月7日下午,三名驴友在怀柔区攀爬箭扣野长城,在攀登峭壁时,一名男子没有抓稳岩壁,摔下十余米山崖,受伤严重。怀柔消防支队国际会都中队7名消防队员利用多功能救援担架,将受伤驴友安全拖行下山。据悉,国庆假期最后几天,怀柔消防连续四次出警进行山岳救援。消防提醒驴友量力而行。(据10月9日《北京青年报》)

    据中国登山协会统计,2016年发生登山户外运动事故总人数1268人,受伤事故114起,受伤人数146人,死亡事故54起,死亡人数64人,失踪事故3起,失踪人数3人,其中群体性死亡事故(3人以上死亡)2起,死亡12人。

    诚然,驴友有旅游探险的权利和自由,但是也有遵守规矩的责任和义务。诸如对生命的敬畏,对规则的敬畏,对自然的敬畏等等。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该设置严格的惩处措施。驴友盲目非法探险就是对法律的漠视,对公共资源的侵犯,损害了公众的利益。这些也与违法成本太低有关。为什么在国外,驴友探险事故较少?因为他们有着严格法律管控。同时对违规遇险需救援者属“滥用国家资源”,景区可依照相应管理办法以“滥用国家资源”的名义诉讼法律,赔偿金额非常高昂。2009年4月,美国新罕布什尔州一名17岁少年在进山徒步旅行时迷路,他获救后被要求支付2.5万美元,为有关部门营救他的费用“埋单”。

    驴友任性违规探险不能总是提醒,而是要依法干预。当务之急,不妨借鉴国外的做法,应通过立法来规范驴友探险活动行为,在法律允许的空间里依法行走。对于驴友擅自组织穿越活动,除给与严厉的处罚外,应实行有偿搜救,并成为常态,即政府或社会组织承担救援责任,探险者承担违规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搜救费用。这也体现了责权利对等原则。通过提高驴友违法探险的成本,让他们长记性而不敢任性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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