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广东省开始实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向新入学的残疾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助学金。昨日,记者从湛江市残联了解到:为进一步实施好“南粤扶残助学工程”,省残联与省教育厅日前对《“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实施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补充完善,对申请对象、方式、时间和审核、发放环节进行了调整,为包括湛江学子在内的广大残疾学生申请助学金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省残联开发了广东省助残补贴管理系统,将“南粤扶残助学工程”项目纳入其中,采取网上申请方式。残疾大学生可通过直接登录补贴系统或省残联官网进行网上申请;操作不便的残疾大学生,可由亲属协助进行网上申请,也可提供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残联由残联工作人员帮助进行网上申请。
根据《办法》,新入学大学生需在入学当年10月3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残联提交材料完成申请,跨年无效。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少残疾大学生由于未及时了解政策,导致错过申请时间无法申请助学金。为了让更多残疾大学生获得资助,自2018年秋季学期起,未申请过“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助学金的残疾大学生,在校就读期间都可在每年10月1日至11月10日进行助学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