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曾看了一个关于校园安全教育的电视节目。节目的最后,主持人认为,学校一方面要对不谙世事的孩子加强教育、引导,平时做好紧急疏散演练工作,帮助孩子掌握自护自救、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本领;另一方面要对学校安全管理来点硬措施,实现科学管理,过细管理,完善安全责任追究制。不能等事故发生了,再让事故来敲响学校安全教育的警钟!身为教师,笔者对此深表赞同。
然而,当笔者和同事们说起关于校园安全这个话题,罗列近期国内一起又一起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同事说,事故纯属“意外”,相关责任人“运气不好”。他们以为,校园安全事故离自己很远。他们谈这类事故,就像在说故事,少了应有的沉重,却多了不该有的轻松——换言之,因为心存侥幸,校园安全事故对他们来说,敲不响警钟。应该说,他们这样的态度,代表了极少数人对校园安全事故的态度。事实上,我们教师几乎每天都接触学生,学生安全与我们息息相关。倘若已发生的校园事故还敲不响警钟,指望学校相关部门和个人主动干预,做足做细安全工作,防范于未然,往往就成了奢望。
正是因为个别教师心存侥幸,把事故当故事,一些学校虽建立健全了校园安全制度,但执行时常常打了折扣。例如,按相关规定,科任教师上课前要点名。对缺课的学生,要第一时间与班主任沟通。对无故缺课的学生,班主任应主动联系其家长,做足做好相关工作。但个别教师却没有严格执行课前点名制度,对缺课的学生,没有深入了解真相,没有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缺课的学生去向不明。如此这般,习以为常,校园安全的隐患就会越来越多,校园事故就容易发生。
魔鬼藏于细节中。不妨说,威胁学生安全的“魔鬼”就存在于日常细节中。学校和个人唯有力戒侥幸心理,各司其职,让校园安全警钟长鸣,才可能及时揪出其中的“魔鬼”,为学生筑牢安全屏障,建设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