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女士:2018年10月12日前往开发区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但因开发区婚姻登记处办公地点在东海岛,其前往东海岛东山镇后,寻找一个小时后才找到开发区婚姻登记处的办公地点,其表示开发区婚姻登记处未设置相关指引标志,不方便市民及时找到开发区婚姻登记处办公地点,现其希望开发区婚姻登记处设置相关指引标志。另外,黄女士建议在市区设立婚姻登记处,方便市民办事,希望相关部门采纳。
开发区人口和社会事务管理局:由于我局婚姻登记处刚刚进行办公室搬迁(现位于原婚姻登记处左后直入约80米),相关指示标识牌正在办理审批中(路边指引标识需城市综合管理局和工商部门两个部门审批)。对于黄女士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相关部门的人员及时跟踪,力争尽快完成路边指示牌,以方便市民办理相关婚姻事务。对黄女士建议在市区设立婚姻登记处的情况。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题研讨。其建议不适宜现实情况,暂不予考虑。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编制少(仅2人),而开发区又分为两个片区(市区片和东海岛片),东海岛(硇洲)约为30万人口,市区约为8万人口,为照顾大多数群众办事便利,现只能在东海岛设立一个婚姻登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