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因善小而不为”。11月29日,公安部宣布自即日起施行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其中之一是居民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服务,民众可以申请重新拍照三次,从中优选满意相片。据报道,此前已有多地公安机关设置了“满意拍”人像信息采集系统,让你拍拍拍,直到满意为止。
此举的确算不得大事,但是击节点赞而齐声叫好者众多。何也?直接关乎民生也。
照理说,历史演进到时下,手机的拍摄效果已经接近单反,“完全面目”的“标准相”应该是日趋完美才对。可惜看看身份证上的照片,十之八九哑然失笑——有媒体报道,前不久,因为嫌自己身份证照片不好看,无锡一女子竟然用捡来的身份证办理酒店入住登记。笔者相信这不是假新闻。因为二十年前,笔者尚在河南某大学做工会副主席,参加市的运动会,检录时需要出示身份证,收上来身份证一瞧,居然二十位帅哥照片相去无几,都“疑似通缉犯”!所以网友“吐槽”曰“身份证照是世界上最丑的照片”,实在言之有据。
然而许多年过去,大家也都是说说而已,几乎想不到在身份证照上“修饰”或“美颜”,更没有想到日理万机的有关部门能够让你反复照相,反正不耽误“刷脸”就行。
不过想想也是的,咱的身份证是常常要拿出来展示的,如今北上广的高铁拿着身份证都可以长驱直入,出入境还要给外国朋友看一看,上面的尊荣倘若自己看了都摇头,往大里说有损“国际形象”,往小里说,至少势必常常影响自己的情绪——在“亚健康”“抑郁症”之类的词汇使用率偏高的今天,从“满意拍”的“人性化”入手,让吾侪看着自己“飒爽英姿五尺枪”能够“心里美滋滋的”,绝对是服务社会乃至维护安定的大事。
所以,只要关乎成千上万人的切身利益,全部是“大事”,来不得半点疏忽。当初看连续剧《人民的名义》,里面信访窗口低到下蹲方可咨询,笔者曾以为是“艺术夸张”,生活里没有。后来网上接连晒出各地的“窗口整改”,才知道真的有那种奇葩设施。
“服务群众无小事”的同义语是“服务群众乃大善”。关键在于是不是“入心”了,“想群众之所想”了。各种服务群众的“小事”如果都能够让你“满意拍”了,则大家的快乐指数自然就提高了,社会风气的好转也就良性发展了。与“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相对比的,恰恰是聚沙成塔、与民为善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