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碰到一位朋友,他相告,今年年初他被某单位聘请为行风监督员,但一年快过去了,他竟一次也没有参加过所谓的“行风监督”。据了解,行风监督员成“摆设”现象在各地各部门里竟还十分普遍。
近年来,许多地方的党政部门,特别是直接和群众打交道的服务窗口部门,每年都要聘请行风监督员,以督促干部队伍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促进依法行政。应该说,聘请行风监督员的做法值得肯定。此举也深受广大群众的赞赏。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行风监督员成为“摆设”的现象也很普遍。有些部门只图个形式,在聘任时组织开个会,发本聘书就算完事;有的只把“行风监督员”当作挡箭牌,应付上级检查,根本起不了监督作用。
聘请行风监督员的目的,就是加强对行风的监督和评议,发现问题,提出意见,纠正错误,使行风政风得到根本好转,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但倘若把行风监督员当成“摆设”,不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那显然与聘请的初衷背道而驰,不仅不能起到督促、鞭策的作用,反而会助长弄虚作假的歪风邪气,进而损害相关部门的形象和声誉。
因此,笔者以为,相关部门和单位既然聘请了行风监督员,就应该认真地对待,好好地利用,切忌“聘”而不“用”。作为被监督的部门,也要端正态度、虚心纳谏,真正赋予监督员权力,倾听其意见,发挥其作用。唯如此,行风监督员才不会成为一种“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