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市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科学利用辖区道路交通关键卡点,查处一起报废大货车套牌上路交通违法,依法扣下违法车辆,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拉开了春运交通安保攻坚战的序幕。
16时许,悬挂号牌桂KU×××6的黄色大货车驶入交通管控卡口,“鹰眼”移动警务终端发出预警,执勤民警立即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现场车辆信息比对和司机口述,悬挂号牌桂KU×××6的黄色大货车属逾期未报废车辆,司机谢某是从二手市场购买,无法按正规手续上牌,因此套牌上路。
目前,该车辆已被暂扣,依法做进一步调查处理。交警提醒: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车辆状态未达标,存在极大隐患,一旦发生事故,就可能危及自己和他人生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之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根据《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