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先生:咨询关于斑马线礼让行人的认定标准、电动车在横穿斑马线时,机动车礼让的标准,现希望相关部门给予解答。另,其希望交警部门告知整个湛江市区斑马线设有抓拍不礼让行人的位置。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定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行为,参照以下规定:一、法律依据(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五)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的认定(一)符合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1、行人已进入人行横道,机动车未停车避让的。2、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3、机动车行驶的车道与行人行走的车道相邻的。(二)符合下列情形的,不认定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行为。1、行人在人行道、中间隔离带或中心线等候,未跨越人行道、中间隔离带或中心线的。2、机动车行驶车道与所在行人所在车道相隔的。3、行人跨越人行道、中间隔离带或中心线时,跟随第一辆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连续通行的其他机动车。4、机动车在进入人行横道前已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再起步时不会与行人产生冲突的。5、机动车停车避让时越过停车线,未与行人发生冲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