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湛江市政府门户网发布《湛江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市新一轮公立医院改革已启动,全力打造北部湾医疗卫生中心。昨日,记者就此采访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对新政进行了解读。
为何要改革: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医疗价格、人事薪酬、药品流通、医保支付改革,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难题,《实施方案》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高水平医院建设、医联体建设、财政投入、医疗保障、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制度、药品耗材采购、互联网+医疗健康、综合监管十大机制方面确定了32项改革任务。其中明确,我市将建“健康云”接入全市公立医院,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同时提出支持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鼓励开展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等服务等等。
改革目标:
《实施方案》指出,本轮公立医院改革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分工协作、协同发展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分级诊疗格局,基本实现“以健康为中心”的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全面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医疗卫生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明显缓解,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健康水平明显提升。全市公立医院门诊、住院次均费用年度增幅低于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区域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9%以下;住院患者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5%以下;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县域内住院率提高到90%左右。
这样改:
深化医保制度改革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实施方案》要求健全医疗保险管理体系。按照国家、省的整体部署,逐步扩大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在规范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的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针灸及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诊疗技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实施方案》还特别强调,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部分有需求的一级医疗机构接入国家和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全面实现跨省和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加快推动医保第三方智能审核工作,通过医保智能审核系统,实现医保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加大对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
同时提到,要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引入竞争机制,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补充医疗保险,支持职工医保参保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创新发展互联网+医疗建“健康云”联通全市公立医院
《实施方案》要求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实施互联互通行动,建设市级全民健康信息综合管理大平台。到2020年建成覆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专网,公立医院全部接入,逐步扩大民营医疗卫生机构接入范围,实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联网上云、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健康医疗信息及时汇聚、互认共享。
“健康云”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以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唯一标识,管理居民健康医疗信息。建成完善的全员人口、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三大数据库,整合健康医疗信息,实现居民个人健康医疗信息一人一档、连续记录、动态更新、共享共用。建成市级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推动健康医疗大数据的转化应用。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保障网络信息安全。
此外,鼓励开展网约护理、网约家庭医生等服务,为居家养老、医养结合提供支持。推进卫生健康服务证照管理改革,实现多证合一、一码通用。
以医联体为抓手建立促进分级诊疗分工协作机制
《实施方案》提出,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参与医联体建设。发挥广东省湛江农垦系统优势,以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和广东省湛江农垦第二医院为核心,整合各湛江农垦属下农场医院的医疗和健康养老资源,按照“医养结合”方向,创新经营方式,做实医疗健康养老产业。进一步深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与市第四人民医院合作模式,积极探索全面性、紧密型医联体合作模式。
在各县(市)全面推开以县级医院为龙头、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站为基础的县镇村一体化管理,重点突破医共体内部人事、医保支付、信息化建设等的制度堡垒,建立起县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基层分院)之间的管理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和服务共同体。基层医务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落实基层首诊和双向转诊。
还将推动其他形式医联体建设,以充分发挥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专科优势,与各县(市)级人民医院建立重点专科点对点帮扶关系,建设胸痛分中心、脑卒中分中心、乳腺分中心和肿瘤分中心。
取消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
《实施方案》要求巩固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由市医疗保障局定期牵头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要严格执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湛府办函〔2017〕96号)确定的补偿途径和比例,确保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在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全部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
《实施方案》特别指出,将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今年按实际需要至少要调整一次医疗服务价格,确保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后,医疗服务价格实际补偿水平达到政策规定的补偿比例。调整中医服务项目价格不受调价总量限制,落实对儿科等倾斜支持政策。
此外,改革完善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制度。推行医疗机构药品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和深圳市药品集团采购交易平台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新机制。鼓励公立医院优先承接广东省药品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
加快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推行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目标年薪制
我市将出台《湛江市市直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实施细则(试行)》,选定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作为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医院,重点在优化公立医院薪酬结构、合理确定薪酬水平、改革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完善内部薪酬分配办法、拓宽薪酬经费保障渠道等方面积极探索,加快构建以绩效考核为依托、更好强化公益性导向、体现知识与技术价值的薪酬分配制度。
《实施方案》提出,合理确定公立医院主要负责人薪酬水平,探索实行院长年薪制。院长年薪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实行年薪制的院长不再参与公立医院的其他分配,不得再从单位领取年薪制以外的薪酬,严禁与所在医院的经济收入直接挂钩。
同时要求,推动公立医院编制内外人员同岗同薪同待遇。严禁向科室和医务人员下达创收指标,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药品、卫生材料、检查、化验等业务收入挂钩。
发展多元化办医格局公立医院可托管民营医疗机构
《实施方案》提出充分满足多层次就医需求,鼓励公立医院以“委托管理”等医联体形式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允许公立医院根据规划和需求,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服务、技术、品牌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办好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此外,鼓励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对培训合格的,在原注册执业范围基础上增加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全面实行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医师个人以合同(协议)为依据,可在多个机构执业,促进医师有序流动和多点执业。鼓励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全职、兼职制度,加强岗位管理,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机制。医师可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鼓励公立医院在职和退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 “治病为中心”转向“健康为中心”
《实施方案》指出,力求通过三年行动,把湛江建设成为全国中医药基层服务改革的引领和示范区,让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老百姓的生活方式,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的总体目标。
构建中医医疗服务网络、中医药信息管理、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中医药人才、中药供应管理等“五个一体化”。通过办强市级中医院龙头,托管县级中医院,建设紧密型医联体,打通市、县、镇、村中医药服务网络。
加强基层医院建设升级5个县(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
《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县镇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首先加强硬件建设,加快推进县级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升级建设,把廉江市人民医院建设成为三级甲等人民医院,雷州市人民医院、吴川市人民医院、徐闻县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综合医院;各县(市、区)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水平。
同时将完善县级急救服务体系,加快升级建设5个县(市)急救医疗指挥中心,提高县级急救服务能力,满足居民急救服务需求。全面完成70间乡镇卫生院和1501间公建民营村卫生站转标准化建设,满足基层群众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建综合监管机制年内各市建成信息化监管平台
《实施方案》指出,今年我市建成信息化监管平台,加强公立医院综合监管,从卫生综合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全省医院和医师执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加强对公立医院监管。
监管方式向协同监管、信用监管、大数据监管转变,推动信息共建共治共享,实现医疗、医药、医保信息互联互通。
今年底前,建立信息化监管平台,实现对辖区内公立医院医疗质量、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使用、医疗费用等运行情况的实时智能化监管,将监管结果应用到公立医院综合评价、院长和科主任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