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七点,在一家超市的收银台轮到我付货款了,我掏出手机,打开微信,扫描摆放在台面上的二维码,收款员提醒我,需要付款65.1元,我瞄了一眼屏幕上的数字,显示的是65.14元,我二话不说,在手机微信上按下65.14,随后收银台旁边的所有人都听到了一句话:微信收款,65.14元。收银台旁边的所有人,包括收银员,哈哈一笑,脸上露出了笑容。如果我支付65.1元,那么我无缘无故“赚”了4分钱,但也符合超市的规定,不会发生冲突。事实上,我用手机微信支付65.14元,公平合理,无可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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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7 10:03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刘常镇(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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