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王小姐:5月20日在当代被赋予了一个不一样的意义,许多市民会在这天选择与相爱的人携手走进婚姻殿堂,但是因为当天是星期一,霞山民政局只能办理离婚手续,这会让很多新人感觉不方便。因此其希望霞山区民政局能人性化处理,于5月20日增加办理结婚登记业务,望采纳。
霞山区民政局回复: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要求,离婚要与结婚分开办理,且离婚登记需要有一定私密性。现因我局场地局限、婚姻登记员编制不足,无法达到结婚、离婚分开场地办理的要求。经征求上级部门意见及借鉴其他婚姻登记机关做法,我局规定了分开时间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业务。
我局周一集中办理离婚登记的规定已实施多年,大部分需要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已自觉集中在周一前来办理,因此周一当天办理离婚登记的人数较多,我局仅有三名婚姻登记员可受理量已饱和。此外,我局也不可能得知谁会来办离婚,提前通知5月20日不要来离婚,更不可能在5月20日离婚当事人来到我局后告知当天不能办理离婚,给想在当天办结婚的新人让道。
为尽可能的方便群众,经我局领导讨论,决定在5月20日增加有限的结婚登记预约号,有当天结婚登记需求的市民可在微信关注“广东民政”公众号,提前一个月预约5月20日的结婚登记业务,凭预约号可办理结婚登记。
我局也想提醒市民,结婚是一件人生大事,请提倡文明婚俗,勿盲目跟风,婚姻生活是否幸福不取决于哪一天登记,而是双方婚后真正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请理性选择办理结婚登记的时间。
驾电动自行车过湛江海湾大桥收费高?持有效牌照可购买优惠票
市民李先生:我于3月17日14:00驾驶电动车经过湛江海湾大桥(坡头区往霞山区方向)的收费通道时使用现金支付5元的过桥费。我认为电动车过桥费较高不合理,现投诉湛江海湾大桥乱收费,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处理。
市交通投资集团公司回复:大桥收费站是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湛江市海湾大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粤府函[2017]156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湛江市海湾大桥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交费[2017]724号)的批复文件,从2017年7月16日零时开始,大桥收费站恢复收费,其中电动车收费5元每次。
为降低市民出行成本,大桥公司制定了电动车优惠政策,现行电动车优惠票规定如下:市区合标电动车注册登记单位进行登记后,持有牌照的两轮电动车车主可自愿购买优惠票。符合规定车辆的车主可携带相关的《电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湛江海湾大桥收费站侧边的优惠票办理处进行购买(注:每年按车型类别一次性购买全年通行费,不可退费),没有进行登记持有效牌照的电动车不可以购买优惠票。另外,我市市区合标电动车注册登记工作早已在2016年12月19日起正式开始,上牌选址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明政路2号(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