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社会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市法律援助服务水平,5月1日起,我市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将按新的《湛江市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进行补贴。湛江是继广州市之后全省第二个出台提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标准政策的地市。
据悉,我市原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是执行省2005年制定的标准,经过十几年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原有的补贴标准明显偏低,难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积极性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提升。为此,经过广泛调研论证,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制定了《湛江市支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
新的补贴办法主要有三大特点,一是补贴大幅提高,新标准是原有标准的2.5—3倍,如办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案件从原来的每宗补贴700元提高到2000元;二是完善补贴项目,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值班补助和提供法律帮助纳入的补贴项目;三是实行动态补贴,新的办法将根据法律援助案件的难易程度、办案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实行动态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