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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商改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2019-04-19 17:49 来源:湛江晚报 作者:程绍德

    4月16日上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郑人豪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湛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据4月17日《湛江晚报》)

    有专家曾经指出,在目前的经济状况下,我们暴露的弱点是缺乏创新力和创造力,导致这些年我们没有很多拿得出手的大品牌参与国际竞争,如果此时不抓紧将创新力、创造力广泛体现在各行各业,我们将很难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最近几年,从中央提出“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到地方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对创业者的扶持力度,意义显然也正在于此。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商事制度改革做推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商事制度发生根本性变革,为市场主体繁荣发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改革发展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综观各地商事制度改革,尽管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做出了大胆探索,也找到了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但是却明显不够彻底,甚至说只改了一些“皮毛”,而剩下的才是真正难啃的“硬骨头”。很显然,能否从根本上发挥商事制度改革的作用,使“放管服”三个方面有机结合,产生最大效率,是今后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的一个重点。

    经济新常态不仅仅是增长速度的问题,更意味着工业发展的动力向以知识经济为主的转变,经济结构向以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转变,发展目标从更重视速度向更重视质量,从更注重经济向更注重民生的转变,业态从“酒香不怕巷子深”的理念向“做市场、做服务”理念的转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要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其目的就是为新的发展提供动力和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为企业创造更大发展空间。

    商事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部门多、关联度高、牵涉面广、政策性强的重大改革,任务艰巨繁重。而且随着改革不断深入,范围在不断拓展、难度也在不断加大。这就要求有关部门能进一步强化职能服务支持,真正将湛江市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行动方案落实到位,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满意率和获得感,最大限度激发我市经济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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