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自5月1日起全面实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推行企业登记实施实名验证。
5月1日起,全市各类企业(含农民专业合作社)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窗口以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工商分局,或在广东省全程电子化系统、开办企业一窗受理系统办理设立登记、涉及新增自然人的变更(备案)登记业务时,持公民身份证的相关自然人(包括办理注册登记业务过程中需填写的如经办人、股东、投资人等所有自然人),均应当通过“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注册、完成实名验证查验,相关实名验证对象全部通过实名验证后方可进行企业注册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