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推动镇级人大依法履职,促进基层人大工作(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日前,吴川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镇级人大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决定从6月起正式实施。
该市人大常委会将成立镇人大工作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评价结果获“优秀”等次的镇人大给予奖励,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镇人大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绩效评价情况由市人大向市委报告,并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为深入贯彻实施地方组织法、代表法和《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推动镇级人大依法履职,促进基层人大工作(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日前,吴川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镇级人大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决定从6月起正式实施。
该市人大常委会将成立镇人大工作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评价结果获“优秀”等次的镇人大给予奖励,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镇人大给予批评并限期整改。绩效评价情况由市人大向市委报告,并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