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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

2019-06-21 10:23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米苏(霞山)

    作为一种大众化的方便快捷且经济实用的交通代步工具,电动自行车成了很多湛江市民家中的“标配”。笔者平时也开电动自行车,常在路上看到不少令人胆战心惊的场面:红灯亮起,机动车止步于停车线后,霎时间几辆电动自行车从旁飙出,无视红灯绝尘而去;一些车主为了让电动自行车“吃饱”上路,把安全抛诸脑后,有的私拉电线,有的玩起“空中充电”;在穿梭车流中,一个妇女驾着电动自行车搭好几个小孩去上学,而且小孩都没有戴安全头盔……

    而如今,《湛江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集意见稿)》开始征集意见了笔者最为关注的,是电动自行车的安全充电问题。而《条例》中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已建小区、老旧社区新建电动自行车库或充电设施(棚),经三分之二以上住户同意的,相关部门应当支持,办理相关手续”。而且,《条例》对车库和充电设施应该装在室外还是室内作出了明确的分类说明,列出“远离楼梯口”“具有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等细节要求,指导性很强,也让《条例》更具操作性。

    在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的问题上,笔者建议《条例》增加安全教育的细则,鼓励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知识宣传,主动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告知车主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正确方法和该类火灾发生的原因和防范方法。而且给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的教育,不仅仅面向车主,也要面向生产经营场所管理者和电动自行车经销商。一些经销商为了销售电动自行车各出奇招,但对于电动自行车的电池性能和过电保护情况却往往“选择性失忆”,不对消费者介绍。一些车主从经销商处买来电动自行车,却对电池寿命和过电保护情况一无所知,更不要说会懂得怎样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才是安全的。经销商的“无责”正是车主安全充电意识缺乏的一个重要原因。《条例》虽然“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为购买者投保责任保险”,但效果可能并不明显。建议相关部门要与电动自行车经销商签订安全责任状,让经销商在销售电动自行车时务必尽到电动自行车安全知识告知的责任,这样才能保障安全充电从一开始就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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