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妈妈小屋”为妈妈和小孩提供休息场所。 通讯员 王志强 摄
6月25日,记者从湛江市总工会了解到:近年来,我市加大力度推动“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并面向全市基层工会组织下发了《关于推进“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的通知》;其中,我市2018年度新建“爱心妈妈小屋”13家,包括廉江汽车南站等公共场合4家,湛江市财政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9家。
湛江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每年均安排一定的经费划拨给基层工会支持基层创建“爱心妈妈小屋”,如公共场合“爱心妈妈小屋”给予每家支持建设经费2万元,其他每家1万元。
同时,还根据各单位“爱心妈妈小屋”的建设情况,通过评选星级的办法给予奖励。其中2018年的13家“爱心妈妈小屋”分别评出了一、二、三星级“爱心妈妈小屋”6家:其中,湛江市儿童公园、湛江喜红集团有限公司为二星级,湛江市行政服务中心、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宝钢化工湛江有限公司、廉江汽车南站为三星级……每家给予3000—8000元的经费支持。去年,湛江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共计支持“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经费19.7万元,有力推进了全市“爱心妈妈小屋”建设,维护了女职工的特殊利益。
据悉,湛江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推行“爱心妈妈小屋”建设工作以来,受到了基层工会的大力支持,其中南海西部石油管理局工会从2015年来先后建成使用“爱心妈妈小屋”5家,较好地落实了女职工“四期”保护工作。至2018年底,全市已有“爱心妈妈小屋”69家,其中公共场所“爱心妈妈小屋”达16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