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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湛路口 7棵木棉树遭人为破坏

2019-07-12 09:33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记者潘洁婷 通讯员苏若扬

在赤坎区广湛路口绿化带上,遭破坏的木棉树冠只剩下残枝。记者 刘冀城 摄

    “在广湛路口附近,有几棵路树被人砍去树枝,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7月11日,市城市管理与综合局工作人员发现,广湛路口渠化带内多棵木棉树无端被人剃成“光头”。

    当天上午9时,记者来到现场,只见四向的行道树都枝繁叶茂,一路上绿树成荫。但行至广湛路口渠化带内时记者发现,这里有7棵大树都成了“秃顶”,原有繁茂的树枝全部被锯掉,只剩下光秃秃的树干。

    记者从市城综局了解到,广湛路口该渠化带上的木棉树已连续多年遭到恶意砍伐,并且都是在深夜进行。此次的破坏行为发生在11日凌晨,总共有7棵木棉树遭破坏,被破坏的木棉树已有10多年树龄,胸径已有25至30厘米。由于破坏行为发生在夜间,目前还在调查阶段,市城管部门将利用周围的监控设备调取影像,尽力找到相关责任人。

    “绿化树木给城市增绿添彩,希望广大市民能够爱护我们的城市绿化,发现毁坏绿化的行为,能够及时举报。”市城综局相关负责人呼吁,市民如果发现肆意砍伐市区树木的行为,可拨打电话:3195015或者3195016进行举报。

    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责令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此,法律人士表示,如果有单位和个人认为城市园林绿化树木对生产和生活有影响的,可以向城市综合管理局提出申请,由园林所进行处理。园林管理部门呼吁市民要爱护绿化,保护绿化,不能为了个人私利而破坏绿化路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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