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江一男子以养家糊口压力大为由,竟动起歪脑筋想不劳而获,结果将自己送进牢房。
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今年以来,廉江公安以扫黑除恶为龙头,紧盯“两抢一盗”,深入推进严打整治小黑小恶专项行动。8月15日凌晨,经过3个昼夜缜密侦查、连续奋战,成功破获一宗抢劫案件,抓获1名犯罪嫌疑人。
8月12日22时许,110指挥中心接到廉江市某饼屋被抢劫的警情后,廉江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林小斌当即作出指示,要求尽快破案,消除隐患,并抽调精干力量全力展开案件侦破工作。刑侦民警连夜调取大量案发现场及周边的监控录像进行分析研判。
由于案发时间在夜间,嫌疑人头戴黄色头盔,无法清晰看到嫌疑人的相貌。于是,民警通过视频循线追踪,筛查到了犯罪嫌疑人逃跑几公里后丢弃头盔的活动轨迹,并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林某某。
8月15日凌晨2时许,在廉江市公安局副局长的直接指挥下,该局“打击盗抢专班”与新民派出所联合采取行动,成功在新民镇将林某某抓获,当场追回被抢手机1台,扣押作案摩托车1辆。据悉,犯罪嫌疑人林某业对其于8月12日因生活困难而心生歹意,窜至该市某饼屋实施抢劫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业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无论生活有多艰难都不要放弃努力,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千万不要走上违法的道路!我国刑法第263条,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务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务抢走的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冒充军警人员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