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省政府召开全省高温天气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高温天气下,高处作业人员因炎热忽视个人劳动防护,不系安全带,极易引发高处坠落事故。此外,作业人员在高温的环境下工作,由于大量出汗导致脱水、失盐等调节功能紊乱,易发生中暑事件。
针对这类建筑施工安全风险,会议要求,要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严格落实《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体来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避免员工高温日照暴晒、疲劳作业和中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