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现代广东农村凝聚人心、汇集力量的核心事业,其将在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中发挥重要作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政协委员、湛江市政协副主席、民革湛江市委主委孙省利发出了“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共同富裕”的呼声。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五年来,我省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乡村治理及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但仍普遍存在家庭农业经济规模缩小、家庭劳作劳动力成本高、撂荒地面积增加、青年人及创业人才匮乏等问题。孙省利建议优化产业布局,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一方面,强化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集体意识,把发展集体经济、提升村民集体意识和实现共同富裕作为主要考核目标;村领导带领有号召力和影响力的村民出外考察,唤起村民发展集体经济意识和希望。同时,要强化土地属于集体所有的意识,提振村民对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和决心。
此外,政府应建立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基金,对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子及村干部进行奖励,提高村民对集体经济发展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孙省利说,应该依据各个村落的实际情况,选择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模式,为广东乡村振兴提供实践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