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4月15日起,前往市图书馆办理读者证不再需要押金,已办证读者也可退还押金,该惠民服务长期有效。
该消息一经公布便收获了众多市民点赞。“孩子一得知消息,就让我拿她的身份证过来陪她办理了。”杨月明女士笑着说道。前来退押金的占智才先生也表示:“湛江越来越有大城市的范儿了,不仅免押金,还可以免费借到更多的书,对市民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市民咨询办理免押读者证。
16日,记者到市图书馆时发现,外借室、少儿室均粘贴了这一消息,前台处还配备了打印一体机,工作人员正热情主动地为办理退证读者提供证件、银行卡复印等业务。“市民反响很热烈,周末两天就有100余位市民在市图书馆新办理了读者证。”市图书馆少图室负责人吴静向记者介绍道。
记者了解到,免押读者证分为少儿读者证、成人读者证两种类型,读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市图书馆即可办理读者证注册手续。
借阅规则:
1、各种类型的免押读者证一次可借阅8册图书,借阅期限30天,可续借一次(借期30天)。原持有“普通读者200”和“普通读者500”借阅证的读者在不退还押金的前提下维持原有的借阅册数。
2、借阅图书逾期未还又未办理续借手续的,系统将自动停止借阅权限,每逾期一天,将收取滞纳金0.1元/册,不设上限。
3、免押金办理借书证将与有关征信系统关联,请读者保护好图书,按时还书,丢失图书须及时到馆办理相关手续。
退还押金及读者证注销指引:
1、读者原持有的读者证需注销并退还押金,重新用身份证注册办理各类型读者证。
2、退证须由本人持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证人银行卡复印件),填写退证申请并办理押金退还手续。
3、非本人办理退证手续的,须另出示代办人身份证、证明与持证人关系的有效证件(结婚证、户口簿等)原件和复印件。
4、完成退证手续后,借阅证押金将在20个工作日内退还到持证人提供的与本人姓名一致的个人银行账户上。
5、旧证读者收到押金退款后,须到市图书馆在《收款确认书》上签名方可办理免押读者证。
退还押金办理地点:
市图书馆二楼外借室、少图室(赤坎区人民大道北39号)
办理时间:
周二至周五8:30至17:30;周六、日8:00至18:00
咨询电话:0759—3481811,0759-3480601转63
温馨提示:
1、湛江市图书馆各类型读者证均是免押金办理,可免费借阅图书馆内对外流通借阅的图书资料。
2、读者证限本人使用,可以替他人代还文献,但不能代借。
3、读者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馆各项借阅规则和制度,自觉遵守。
4、对借阅书刊请妥善保管,如有污损或丢失情况,依照图书馆文献资料赔偿条例处理。
(编辑/岑川 值班主任/莫松萌 值班编委/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