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教育部、国家语委召开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表彰大会暨2023年国家语委全体委员会议,表彰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语文教研组,雷州市第七小学的文肖老师分别获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据了解,这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以来的首次表彰,全国178个单位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294名个人被授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我省6个集体、9名个人获评先进,其中湛江市二中海东中学语文教研组获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集体”称号;省级普通话测试员,雷州市第七小学的文肖老师获得“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先进个人”称号。
(编辑/岑川 值班主任/何杰 值班编委/郑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