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记者从徐闻县检察院获悉,近年来,该院综合运用“刑事+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手段,以“我管”促“都管”,坚持案件办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依法严厉打击非法买卖毒鼠药行为。
2023年以来,徐闻县检察院起诉非法买卖剧毒鼠药系列案件3件6人,法院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判处梁某等6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十一个月、缓刑一年不等。
其中,被告人梁某向一名外地男子购买到老鼠药后,在徐闻县个别路段摆摊进行销售。2022年9月25日,民警在梁某销售老鼠药的现场扣押到一批老鼠药。接着,民警对梁某的家宅及人身进行搜查,扣押到“海珍鼠药王”527包、“爱威鼠克”139包、“三步倒”30包、“神猫”1包、“一步亡”1包、“万鼠灭”1包、“闻到死”1包、杀鼠剂1包、“大卫”1包。经鉴定,“海珍鼠药王”“白猫杀鼠剂”“三步倒”老鼠药中均检出毒鼠强或氟乙酰胺类杀鼠药成分。经称量,扣押的“海珍鼠药王”总净重2.635千克、“白猫杀鼠剂”总净重4.865千克、“三步倒”总净重0.3千克。
检察官释法说理:
被告人梁某明知“海珍鼠药王”、“白猫杀鼠剂”等老鼠药系具有毒害性的危险物质仍非法予以买卖,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梁某认罪认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