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挥锄头,头戴草帽,肩披防晒衣……8月28日,在雷州市南兴镇跨雷高镇的溪头桥两端长达2公里多的泥土路上,40多名“乡村雷锋”在烈日底下大汗淋漓地义务修缮旧路,为了群众坦途出行而默默埋头苦干,深受百姓称赞。(据9月4日《湛江晚报》)
像雷州市这样的40多名“乡村雷锋”,他们的存在和行动确实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和推动。据报道,这40多名“乡村雷锋”来自不同的微信群,在群主的倡议和牵头发动下,自愿发起了这次活动。“乡村雷锋”的行动展示了一种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他们通过实际行动告诉人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乡村的现状,将激励更多人参与到乡村振兴的事业中来。
同样关键的是,“乡村雷锋”的奉献精神和行动为乡村塑造了一个积极向上的形象,他们的存在和行动使得乡村不再只是贫困和落后的代名词,而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希望的地方。因此,“乡村雷锋”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和价值。
基于此,乡村振兴需要更多“乡村雷锋”积极参与和发扬共建共享精神。“乡村雷锋”是乡村的重要一员,他们了解乡村的需求和问题,并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和行动来解决这些问题。比如,这次活动中“乡村雷锋”发现了乡村的道路问题,于是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了乡村交通状况,提高了村民出行的便利性。要树立“乡村雷锋”的榜样力量。“乡村雷锋”不仅仅是在物质上为乡村做贡献,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给予乡村支持和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行动传递出对乡村的关怀和责任感,激发更多人的参与热情,让更多的人意识到自己的行动对乡村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要发挥“乡村雷锋”的组织优势。乡村地区通常资源有限,在这个过程中,“乡村雷锋”可以发挥协调和组织的作用,促进各方资源的有效利用。比如,他们可以通过建立合作关系、组织志愿者活动、筹集资金等方式,推动乡村振兴的进程。
“乡村雷锋”活动给我们很多启示,期待在乡村振兴中涌现更多的“乡村雷锋”,让乡村地区焕发出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