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法院在家事案件审判中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实现家事纠纷案件“案结、事了、人和”,着力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
“真的万分感谢你们,一面小小的锦旗都无法表达我的感激!”近日,在吴川法院二楼大堂,前来送锦旗的黄女士握着曾昭鹤法官的手,连声道谢。黄女士表示,因为曾昭鹤法官团队的悉心付出,让其成功调解离婚,放下了心中的大石。
1997年,黄女士与曹某经人介绍认识,按照农村习俗摆酒结婚,并生育两子。后两人登记结婚。婚后曹某常年在外经商,很少回家,双方聚少离多,夫妻关系有名无实。黄女士先后三次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离婚,皆因曹某最后不到场而不了了之。曾昭鹤团队接到案件,发现曹某因涉嫌犯罪被关押在广东省深圳监狱,为了解整个案件情况和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了解黄女士的情况和意见后,曾昭鹤法官带着书记员奔赴深圳监狱了解曹某的情况和意见。
在深圳监狱见面时,曹某显得有些激动,“我现在被关押在监狱,即使感情破裂,也不会同意和你离婚的。”目睹曹某与黄女士夫妻对峙的情景,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曾昭鹤法官决定采取“先背对背,再面对面”的方式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沟通。“你常年在外工作,她一个人在家拉扯大两个孩子,真的是很不容易。”“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自己的妹妹或姐姐,你会怎么做?”“如果确有感情,可以继续一起生活,但是如果真的感情破裂了,作为男人,要有担当,不能拖着人家一辈子啊!”曾昭鹤法官和当事人曹某讲事实、摆道理。最终,曹某表示,的确与黄女士感情破裂了,愿意调解离婚。黄女士与曹某“和平分手”,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达成了一致意见,为这段婚姻画上了一个句号。